盐住建建筑〔2019〕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局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盐建法规〔2018〕9号)、《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盐建法规〔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打击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涉黑涉恶势力,是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保障人民根本利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结合行业管理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深挖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在渣土运输中阻拦工程施工强揽生意、垄断建材市场、强买强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工资专用账户工作,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进一步造浓宣传氛围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督促辖区各在建工地通过在施工围档和场内张贴横幅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开展扫黑除恶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动员鼓励职工群众与黑恶犯罪势力作坚决的斗争;要督促各参建企业强化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遵规守纪自觉性,坚决杜绝企业及项目自身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行为;要采取进工地、进企业等形式印发宣传单、手册,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公益广告、工作微信群、新媒体等方式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全辖区、全行业、全项目、全员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黑涉恶举报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下载邮箱:jsszjtcgj@sina.com,密码:jsszjtcgj12345。 四、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打击重点,坚持群众路线,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网格化排查,广泛收集上报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消除线索“零上报”现象。一是主动开展走访调查。深入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和企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放调查问卷,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建设主体,以及项目经理、监理、现场务工人员等进行深入交流,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二是主动公布举报方式。设置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并派专人负责线索的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三是对投诉事项回头看。对近三年来受理的质量、安全、市场、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投诉事项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五、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市场管理部门、各项目参建企业要加强项目管控,做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和上报工作。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梳理、保留证据,向上级机关提供线索,并全力配合公检法做好案件调查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建管处及相关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台账,在2019年4月10前完成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标语宣传张贴、调查问卷发放和收集、公布举报方式、以往投诉事项排查等工作,按盐建法规〔2019〕2号文件要求在每月20日前向市局扫黑办报送线索及报表,同时填写《盐城市房屋建筑施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统计表》(见附件1)报市局建筑业处。 请各地、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统计表的每月报送工作,暂未发现的也要“零报送”。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送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宣传照片等资料。对在房屋建筑施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到全程留痕,所有数据和材料务必保留原始数据的完整性。联系人名单请于2019年4月5日前在盐城市建工群中上报,相关统计表和资料也可通过盐城市建工群报送,联系人:仇必成,联系电话:88423577。 六、举报方式 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举报邮箱:yc_jsj@sina.com 举报电话:0515-88423577 附件:1、盐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 线索统计表 2、盐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排查工作调查 问卷样表 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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