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办事指南 勘察、设计资质首次申报、变更、延续(转报事项)
当前位置:首页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办事指南
勘察、设计资质首次申报、变更、延续(转报事项)
发布日期: 2016- 03- 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许可依据: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参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企业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统申报资质相关资质事项

 

 

企业勘察、设计资质提交的附件资料包括:

(一)首次申请工程勘察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2.与申报事项相关的原件 并在平台上原件扫描上传。

 

(二)申请晋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2.与申报事项相关的原件并在平台上原件扫描上传。

 

(三)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2.与申报事项相关的原件并在平台上原件扫描上传。

 

(四)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延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

2.与申报事项相关的原件并在平台上原件扫描上传。

 

 

 

流程图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15-6908300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