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乡建设局 建筑节能 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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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8号)
发布日期:2018-06-08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市城南新区建设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8〕276号)和往年各地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将2018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本地区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考核管理工作。我局将定期对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三、切实做好统计工作。要着力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工作,善于应用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当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市墙改节能办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期完成数据汇总上报。统计内容包括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及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分解完成情况,采取联网填报和邮寄方式上报。各县(市、区)、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办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分解完成情况上报省厅和我局。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蕾蕾,联系电话: 88423663。

邮 箱:yckysjc@126.com

 

附件:2018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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