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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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10号)
发布日期:2018-07-27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决定于月中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范围

年月份至今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抽查的项目详见附件)。二、抽查内容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结构、电气、勘察等方面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涉及的内容;、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策划、评审、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质量控制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市场行为。三、需报送的材料

、勘察设计单位须报送的材料:()勘察设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与受检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参加项目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参加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参加项目的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复印件。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提供近期有效的材料。如有关人员已离职,应提供参加项目时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和辞职报告。以上材料应根据项目单独装订成册,每个项目一本,规格为纸,并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目录内容及材料编排顺序按上述提交材料的顺序,且一个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上述材料中各复印件的原件由各县(市)、大丰区住建局核查后在材料目录页上签署原件已核实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人须在材料目录上签名),市区项目直接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综合协调处(盐城市迎宾南路号房产大厦楼室)。、施工图审查机构须提交的材料:()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由勘察单位报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图纸及相关计算书);()绿色建筑策划书(万平方米以下非政府投资或未使用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不需提供);()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报审表复印件;()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复印件;()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文件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复印件;()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贴在文字材料档案盒上,格式详见附件)。上述材料中各复印件的原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负责审查,各项材料的报送应准确、完整,图纸分专业整理归类,文字材料按项目整理后放入档案盒中。四、抽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县(市)、大丰区住建局对抽查项目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检查材料中各复印件的原件要认真核查,于月日前将抽查项目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综合协调处(盐城市迎宾南路号房产大厦楼室),联系人:张蕾蕾,电话:。各县(市)、大丰区住建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对本区域内在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各地区现场检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情况于月日前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综合协调处。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五、有关要求

、各受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做好上报检查材料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各县(市)、大丰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督查各抽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及图审机构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抽查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抽查项目清单、参加(项目名称)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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