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 关于更换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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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8〕13号)
发布日期:2018-09-14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市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各勘察设计单位,各图审机构:

年月底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的有效期将至,为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将统一更换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勘察设计企业更换出图章前,向我局综合协调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出图章印模、企业资质证书、诚信手册等附件材料。出图章印模按照全省统一的印章模式制作(具体样式详见附件)。按照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数字化图审的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更换电子出图专用章。

二、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效期为一年,此次更换出图专用章的有效期至年月日。三、全市各勘察设计单位在刻制新的出图专用章后,须持出图专用章到我局综合协调处接受核查,经核查通过后方可使用,同时上缴到期的出图专用章。四、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换章工作,务必在月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年月日以后受理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文件要严格核对出图专用章,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并书面告知我局综合协调处。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样式)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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