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银保监发〔2019〕14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理赔流程,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建管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