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住建建筑(2019)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通报扬州市广陵区“4.10”基坑坍塌事故情况和全面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将加大对各地建筑工地明查暗访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 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本辖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排查整改情况(包括危大工程台账等)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联系电话:88423577)。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通报扬州广陵区“4.10”基坑坍塌事故情况事故和全面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的通知.pdf 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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