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关注民生履职尽责,精心打造宜居环境

  • 访谈嘉宾:亭湖区住建局局长:仇道玉
  • 访谈时间:2018年10月13日 09:00
  • 访谈摘要:详细解答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公共设施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一系列民生问题。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国亭湖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关注民生履职尽责,精心打造宜居环境。详细解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及相关问题。我们今天为大家邀请的嘉宾是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仇道玉局长。

    [主持人]    仇局长您好!

    [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中国亭湖网在线访谈室,与大家一起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这个话题。

    [主持人]    大家都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涉及面很广,有许多方面与广大百姓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想请您重点谈一谈广大群众特别关注的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园林绿化及公共设施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七个方面的热点问题,好吗?

    [嘉宾]    好的。

    [主持人]    首先,请您谈一谈关于棚户区改造征收方面的问题。请问什么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嘉宾]    城市房屋征收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取得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规划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活动。

    [主持人]    请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谁?

    [嘉宾]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持人]    请问房屋征收红线确定后,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嘉宾]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转移房屋所有权、设定房屋抵押权以及租赁房屋; (四)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主持人]    请问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暂停期限多长?

    [嘉宾]    征收红线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在组织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涉及房屋的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主持人]    请问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哪些方面?

    [嘉宾]    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费包括:被征收房屋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营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奖励和补助等五个方面。

    [主持人]    被征收房屋房价值补偿怎么计算呢?

    [嘉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以及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时点等因素直接影响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在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项目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上述因素评估确定,同时出具“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这里被征收房屋价值仅指的是剔除其他应补偿部分后的“毛坯房”的价格。

    [主持人]    请问当前我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如何?

    [嘉宾]    随着我区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城镇化进程加快,促进了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利、恒大、中南、万科等品牌企业相继进驻我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今年1-10月份,全区商品房上市147.72万㎡,销售136.97万㎡,商品房供销比为1.08:1。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主持人]    请问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容易忽视而又应该注意的有哪些方面?

    [嘉宾]    商品房五证齐全,方可预(销)售。我们建议市民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要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五证”是否齐全。“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   第二,缴纳定金时,要仔细看清定金协议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看合同文本是否是住建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签订前要将房屋面积、价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房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逐条仔细阅读。

    [主持人]    接下来,请您谈一谈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请您介绍下目前我们亭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嘉宾]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房保障工作以改善民生为主线,坚持创新服务,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基本达时序。截至目前,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含棚改货币化补贴)134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89.9%;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含棚改货币化补贴)656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9.3%。我区累计解决了5.6万户家庭的住房需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7%。 德惠尚书房配建的378套公租房(共两种户型分别为:58.03m2336套、67.51m242套),按照“经济、实用”的原则,由我局进行整体室内装修,满足申请对象基本生活需求,目前装修全部结束并验收备案。正在做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11月下旬组织公租房选房工作。

    [主持人]    请问哪些对象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嘉宾]    目前有三类对象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第一类是市区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人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市区户口1年以上,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或者具有市区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且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上的单身人士;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4000元;三是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四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五是申请家庭夫妇无违法生育、违规抱养(外送)子女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六是申报家庭不得拥有两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 第二类是城市建设征收(拆迁)项目中市区仅有一处房屋且征收(拆迁)补偿款低于15万元的被征收(拆迁)人。申报条件同上。 第三类是在市区工作的县城城镇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县(市)城城镇户口;二是与单位签订经劳动或人事部门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或人才派遣合同连续3年以上;三是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或已享受未达到标准(由当地房改部门出具证明);四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4000元;五是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六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七是申请家庭夫妇无违法生育、违规抱养(外送)子女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八是申报家庭不得拥有两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

    [主持人]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嘉宾]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供盐城市区住房保障申请表、诚信申报承诺、盐城市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证明、自有住房房产证(租住、借住证明、无宅基地证明)、盐城市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家庭财产信息确认表、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十项材料,具体申报要求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详细咨询。

    [主持人]    保障性住房审批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嘉宾]    保障性住房审批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受理材料;第二步由社区报给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材料;第三步:街道将材料上报给区住建局进行初步审核;第四步:提请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核实所有申请人的房产信息;第五步:区民政局对所有申请人的收入进行认定;第六步:区住建局结合收入认定和房产信息查询核实情况再次审查确认。

    [主持人]    好的,谢谢仇局长为我们解答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相信广大民众也和我一样对住房保障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说到住房保障,我不禁想再请问仇局长一些与之密切相关的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情况,请问住宅小区常见的物业管理模式有哪几种?

    [嘉宾]    目前,我区范围内共有各类住宅小区679个,主要的物业管理模式有四种。一是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就是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管理;二是单位自管模式,主要常见于原各类企、事业单位自建小区;三是准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主要常见于各类老旧、零散小区,通常由属地社区居委会进行托管;四是业主自治管理,主要是指小区自治组织,比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根据业主大会意见,自行对小区组织实施有序的物业管理。

    [主持人]    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收费十分关注,请问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哪些费用?

    [嘉宾]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公共服务费中考虑了物业企业办公费、管理费、人员工资福利、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利润、税费等11项费用。

    [主持人]    再请问一下,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市区目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多少?

    [嘉宾]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市区目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七层以下)按照87元/平方米交存,高层住宅(七层及以上)按照110元/平方米交存,非住宅按照110元/平方米交存,非机动车库、非人防车库按照43元/平方米交存。

    [主持人]    那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该如何申请呢?申请条件有哪些?

    [嘉宾]    住宅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人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可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委托使用维修资金。市场化管理的小区,可以由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维修资金。同时,如果申请维修部位实际使用资金超出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额度,其超出部分资金需由维修部位所在范围内共有或有公共关系业主自行分摊筹集资金。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保修期已满的房屋;二是维修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等;三是已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并有可动用的余额。

    [主持人]    好的,谢谢仇局长的解答。众所周知啊,农村问题一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当前正处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农村居住环境任务艰巨。首先,请问目前开展的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嘉宾]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全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主要实施范围为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外亭湖区5个镇的农村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执行原有政策),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到2020年,第二阶段到2022年,第三阶段到2035年。经过三个阶段的努力,实现全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全面改善、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城镇化水平显着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目前,我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居住在危旧房的农户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意愿,选择进城、入镇或进集中居住点改善居住条件,我区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主持人]    2018年我区在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嘉宾]    2018年的工作重点是,在消灭D级危房的基础上,重点启动“一镇十村”示范建设,建设集中居示范住点10个以上。我们将指导各镇制定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进城入镇,引导有集中居住意愿的退宅迁建;同时,与各镇共同谋划,推进“一镇十村”建设,精心培植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改善农村住房面貌。

    [主持人]    请问目前亭湖区已经改善了多少户农村危房?

    [嘉宾]    2014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前,我区已对1335户危房户进行了改造。

    [主持人]    请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嘉宾]    2018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危险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

    [主持人]    请问城镇污水排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嘉宾]    依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按要求排放污水。 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高质量推进市区水环境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优美环境的需求,我们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排水户积极做好排水许可申请工作。

    [主持人]    请问你们是如何修复路灯故障的?

    [嘉宾]    路灯管护维修一直是我们公共设施管理最主要的工作,实行晚间巡查,白天检修,确保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8%,亮灯率在98%以上,同时确保照明的照度与亮度达到规定的标准。 我们向社会承诺的时间是:成片熄灯的当日修复,灯具四 件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力求做到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100%。

    [主持人]    请问,对建成区范围内的污水管道,你们是怎样进行日常管理的?

    [嘉宾]    首先我们通过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委托其对辖区内的污水主管道进行日常维护。 按管护合同约定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不少于两次,确保畅通;对污水井、井盖等附属设施每天均有专职人员巡查,如有缺失,确保一个工作日更换到位。 巡查或突发性事件等发现的需要有功能性维修的,立即制定维修方案,报批同意后,根据现场工作量确定完成时间,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借此机会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对公共设施多加爱护,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主持人]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一般采取什么方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如何开展日常工作的?

    [嘉宾]    住建部5号令实施后,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和巡查方式,不再设置质量监督停检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改正,并依法提出处罚建议。

    [主持人]    如今房价偏高,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很不容易,可一旦发现自己血汗钱买来的房子有质量问题一定很揪心!请问老百姓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该如何维权?

    [嘉宾]    依据《盐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内发现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先行联系,协商处理;协商无果的,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在此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以下情形不属于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一是超过保修规定期限和不属于保修范围的,以及无法提供在保修期内存在施工质量缺陷相关证明材料的;二是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三是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四是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五是质量投诉中,涉及经济纠纷或提出退、换房要求的;六是涉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由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七是其它不属于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范畴的;八是依法不属于投诉处理监督机构职责范围的;九是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已经受理、尚未处理结束的重复投诉;十是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已正式告知投诉人投诉处理结果的重复投诉。

    [主持人]    (追问) 那么遇到不属于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的情形时我们该怎么办?

    [嘉宾]    对于超出保修期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房屋,投诉人应向产权单位或其他部门反映;投诉人要求施工质量事故或缺陷方进行经济赔偿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投诉人选择退房或换房的,应先与建设单位(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经过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多次协调,投诉方与被投诉方仍无法达成共识的,投诉人应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主持人]    谢谢仇局长为我们详细回答了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公共设施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一系列问题,让我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为民办实事工程方面的情况有了更深的理解。再次感谢仇局长,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嘉宾]    谢谢主持人,谢谢网民朋友!

    [主持人]    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中国亭湖网在线访谈,我们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