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中共响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响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7 09:29 来源: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0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响水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响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是对县委履职尽责情况的全面“把脉”,是抓好整改落实的重要依据,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崔爱国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同志,县委副书记邵礼青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整改专项小组和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筹划部署、协调推进和具体整改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6个方面39个问题,县委出台《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崔爱国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会办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县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3月底前已完成23条整改措施,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不具体、不深入等”问题的整改。

1.1月11日、1月31日、2月14日、3月8日,县委常委会已安排专题学习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冬训教育和申报2018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学习型领导干部和学习型党员的通知》。

2.出台《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1-3月份,县委中心组已集中学习4次。

3.推进基层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印发《2019年全县乡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19年全县乡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工作计划》等文件。扎实做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和使用工作。

4.1月29日,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党校联合组织县党员干部冬训教育培训班,对全县各镇(区)及县直各单位共200名党员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印发《响水县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读本,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时举办乡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并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提升学习成效。

(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沿海开发战略不全面等”问题的整改。

1.已将港城建设纳入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之中,目前形成初步成果。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待总体规划确定后立即启动编制工作。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加快修编进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批修编成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工作,在2018-2030年响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中重点突出陈家港地区,研究编制陈家港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相互衔接支持,形成体系。

2.加快推进港城投入配套,定期组织召开港城项目建设例会,会办研究矛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序时推进港城项目建设,提升港城配套能力。“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后,着力提升港城管理水平,研究出台长效管理制度办法,全面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加强港城绿化、保洁和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优先从化工园区失业职工中招聘保绿、保洁和城管人员,全面清理取缔陈家港片区散乱污个体经营户,对镇(区)面貌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计划在港城新建一所6轨小学,在王商居委会建一所高水平幼儿园,同时预留未来发展区域。确保港城医院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3.加强巡查监管。灌河海事处牵头,响水县、灌南县、灌云县联合成立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大队,已制订综合整治初步方案。县交运局定期不定期对灌河沿线码头进行巡查、严格执法,灌河沿线列入整治的31座非法码头已依法拆除4座、停止运营9座。今年以来无新建违法码头。

4.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计划。先导段工程计划今年6月开工。导堤工程计划2020年9月份交工。航漕疏浚工程计划今年底先通航3万吨货轮,到2020年底,满足5万吨货轮通航要求,目前该项目施工图已经编制完成。积极推进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

(三)关于“高质量发展推进措施不扎实等”问题的整改。

1.加大电子信息、智能终端、绿色动力等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已储备上海新能源汽车城、天劲新能源电池等一批重点项目信息;签约引进远程电缆、汇业电池等亿元以上项目4个;富鸿微电子、高铂尔智能科技等4个新兴产业项目开工建设,亿辉电子、劲胜新能源等16个续建项目加快推进;祥兆文具、岛瀛服饰等2个项目竣工试生产。

2.今年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培育工作以及重点项目正在推进。一期占地180亩、8幢3层15.6万㎡高标准厂房在建,主体已经封顶,目前正在跟踪洽谈投资亿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7个。待市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培育计划下达后,大力组织实施,协调资源要素,加快高品质标准厂房建设进度。

3.重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6家企业开展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20家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准备工作。县级财政设立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全年拟组织25家以上企业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5家以上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研发经费统计季报制度,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服务工作。

4.帮助江苏亚邦爱普生药业对接上海高校建设院士工作站,帮助响水九丰生态农业项目到省农科院、福建中科生物集团对接“植物工厂”建设。组织企业申报县级聚力创新奖励资金,计划安排奖励资金800万元。认真落实“接轨上海”要求,做好科技人才推介活动准备工作,招引一批科技项目、科技人才。

5.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已全部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内墙施工;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幢计5.9万㎡标准厂房主体通过验收。总投资1000万美元韩资项目江苏韩美馨生物科技项目已开工建设。3月18日组织参加了上海跨国公司对接活动,与中广核集团公司签约了总投资1亿美元的天然气装置制造及分布式能源开发应用项目。

(四)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识不强等”问题的整改。

1.建立新上工业项目用地联合会审机制,把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与用地规模相挂钩。出台《工业企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在规划空间、用地指标上优先支持保障重大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标准厂房建设。鼓励镇(区)立足中小企业园开展招商,招引项目优先考虑入驻标准厂房。制订2019年10户“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初步完成6户。开展工业企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实行重保优供、有保有压和差别化供地政策。

2.围绕“聚焦新兴产业、突破重大项目、冲刺百亿园区”目标,全力抓好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新签约远程电缆、宁清和酒文化产业园等4个项目。钜成锂电池、北林纺织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进腾笼换鸟,回购通和电子等3家企业厂房4.6万㎡,租赁旭辉家居等4家企业厂房5.75万㎡,引进钜成新能源等9家企业盘活使用厂房9.75万㎡。下一步继续全力以赴招大引强、招新引高,力争到6月份新引进亿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10个以上;继续加大腾笼换鸟工作力度,力争到6月底再利用标准厂房5万㎡以上,全年有效利用闲置和低效厂房面积15.5万㎡以上。

3.经济开发区全力加快相关地块土地报批、挂牌、办证等工作进度,北林纺织地块已于3月份摘牌;景萱服饰地块部分摘牌、部分报批;岛瀛服饰地块3月份已挂牌;智能终端产业园地块正进行挂牌前准备;元邦塑业、瑞龙包装已办理租赁手续;灌江路东延、珠江路东延、清源路地块报批已结束;黄河路花轴准备报批;灌江居、响港居党群服务中心正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兴太居、黄河居、环南居党群服务中心等正在进行土地规划调整。

4.截止3月底,工业经济区通过自主盘活、协商回购、租售并举、兼并重组、综合施策等措施,已盘活僵尸企业4家、闲置工业用地1491亩。

5.扎实推进小产权房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镇(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违法建设的依法拆除工作。强化村庄居民点违法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镇(区)违建长效管控机制。1-3月份,全县依法处置制止违法建设10余起,责令强制整改违法用地4起。

6.通过编发知识读本、张贴公告、电视宣传和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土管理相关知识。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开展2019年度“土地执法强化年”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村级耕地保护巡查员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全县土地利用秩序。

7.3月5日,组织全县新型社区建设“家家到”观摩活动,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五)关于“‘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未能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1.研究起草《响水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全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制定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按月督查通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在库项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计划6月份对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清退未按时开工或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2.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出台《响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领域购买学位服务的实施意见》,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启动响水县新一轮新建学校规划方案(2019-2021年)编制规划工作。计划三年内在主城区规划新建15所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批准实施3所,另12所正在选址。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今年计划招聘教师400名。

3.针对某民办学校债务与教师调剂情况,抽调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债务核查工作组,迅速核查有关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形成处置方案。加快推进县城新建学校工作步伐,扩大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增加公办学位。

(六)关于“基层社会治理薄弱等”问题的整改。

1.2月3日,举办“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金融”专项宣传活动。落实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属地管理挂钩,明确要求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定期报送预警信息。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分类制定清理清退措施,严控党员干部参与民间高息借贷。

2.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加强政法系统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信访矛盾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化解。全面清理2017年底前信访积案和2018年以来信访案件,排查求决类和涉纪类信访件。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县联席办每月定期汇总排查化解情况。坚持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接访,1-3月份,县四套班子成员共接待信访群众22批38人次。

3.开展金融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扎实开展非法集资涉稳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梳网清格”活动,督促相关资金互助合作社拟定还款计划。严格执行涉众型经济案件会商制度,做好控赃控人、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做到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抓、两手硬。

(七)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未得到全面落实等”问题的整改。

1.坚持民生导向,研究制定2019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计划,重点投向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教育医疗、“四好农村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立高水平全面小康指标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缺口指标,落实补欠补短措施。大力实施富民增收行动,一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实现7739.1元,同比增长9.0%,增幅居全市前列。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民生项目按序时推进。

2.编排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运体系建设、城市亮化美化工程、县生活垃圾焚烧场5项“两重一实”项目。推进县城主干道亮化设施节能化改造,实现县城垃圾分类全覆盖和城郊结合部日常卫生巡查监管全覆盖,加快实施城乡环卫保洁市场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陈家港镇已被纳入全市农房改善“十镇百村”试点,目前,镇村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已经启动,在原有基础上初步安排7个集中居住点,土地空间指标正在协调落实。

(八)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1.3月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3月15日,召开2019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会议暨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系会议制度》,印发《响水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健全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

(九)关于“正面舆论发声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1.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确定县委党校选址位于县城清源路西侧、长江东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7公顷,正在落实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2.制定响水县干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出台2019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全年计划主体班次28期、培训2625人次。

3.按照省市部署,有序推进响水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向有关平台申请微博、微信公众号“响水县发布”及微信公众号“网信响水”,栏目策划、内容制作等正在有序实施中,预计5月中旬正式开通。

4.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网络媒体负责人例会,通报布置相关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1-3月份已召开2次会议,提出相应工作要求。

(十)关于“对宗教有关问题缺乏高度警惕等”问题的整改。

1.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摸清信教群众基数和宗教场所分布情况。健全完善全县“县、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二级责任制”。全县12个镇(区)全部配齐统战工作负责人,152个村(居)全部明确了宗教工作联络员。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坚持中国化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活动;组织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实现“四进”活动全覆盖。

2.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程序,杜绝贪大求洋、超过实际需要和标准的建设项目。

3.加大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指导力度。指导制定《响水县基督教规章制度汇编》,包括财务管理、活动管理等20项制度。

4.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制度规范化建设,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监管责任。

5.依法治理、管理宗教活动。落实镇、村两级管理宗教工作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村级宗教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非法宗教活动实现早发现、早监管、早整治。

(十一)关于“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突出,管控不力等”问题的整改。

出台《响水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在年初预算编制中设立化债准备金,用于当年隐性债务化解。完成全县2018年8月末隐性债务数据核定工作,规定各单位不得随意新增隐性债务。完成国家财政部通报的融资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二)关于“平台债务风险突出等”问题的整改。

1.国有企业已按时编制投融资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向县国资委报批。相关国有企业对未到期的借款、担保提前发出催款通知;对已经发生的代偿资金,签订债务代偿和加入协议,并对其不动产进行摸底,做好诉讼准备;制订相应借款、担保额度的逐步减压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同时开展对镇(区)、部门借款的清收工作。

2.扎实做好突出问题处置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出台《响水县县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响水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响水县县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暂行规定》等制度,对县属3大国有平台公司发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通知,强化对国有企业资产、资金、担保等方面监管职责。

(十三)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1.县委、县政府成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召开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

2.建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具备溯源功能,强化对工业废气的监管。购买移动监测车,加强对总VOC以及部分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随机检测能力。对环保设施运转用电量及其他必要信息与园区自动监测网络联网,强化监测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县公检法、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查办固废、噪音污染等问题,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刑拘11人。“响水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挂牌,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和司法的衔接。

(十四)关于“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1.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图纸修改、图审前资料准备,争取5月份进场施工,年底前建成投运。县屠宰厂2公里污水管道和喜可织造150米污水管道均已建成。

2.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区浦港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目前已确定施工单位,预计今年底可完成土建、开始设备安装。完善工业经济区污水管网铺设工作,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启动陈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上半年完成EPC工程招标、勘察设计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启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前期论证,今年底完成可研论证设计,适时启动规划建设工作。

3.完成响水镇中小企业创业园规划环评工作,其他镇(区)中小企业创业园规划环评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县城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座,陈家港镇、小尖镇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4座。截止3月底,全县共建有城乡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7座。继续推进四丰垃圾填埋场B库区、县固废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场等重点项目建设,6月底前力争城乡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达到53座。

(十五)关于“环保工作措施不扎实等”问题的整改。

1.目前化工园区已经关停。

2.出台《响水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响水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制定“散乱污”整治方案、“双随机”工作方案及浴室违法排污整治方案等,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效,切实防范死灰复燃现象。

3.明确镇(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主体,并对污水处理厂产权进行移交。全县各镇(区)已启动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对农田和水体的污染。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十六)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等”问题的整改。

低保学生补助款已全部通过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发放到位,将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七)关于“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等”问题的整改。

在社会保险系统中增加了功能模块,实现扶贫数据和低保、五保数据共享,经“两比对”程序,对不在国扶系统中的低保户进行核查比对,共有826户符合低收入户条件,全部纳入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管理。今后将实时对贫困人口进行识别比对,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的农户及时清退。

(十八)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的整改。

1.2017年省重点帮扶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已全部竣工。万盛路已完成工程量的90%、黄河路全部竣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中,响水镇五河村冷库项目已建成并对外出租。

2.“回乡生态园”群众土地流转收益按年度正常兑付,已连续兑付三年,群众直接收益100万元以上。

(十九)关于“干部培养储备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1.加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强化新录用公务员培养使用,注重从选调生、事业单位、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充分发挥党校、红色教育基地等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通过集中培训、理论研讨、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全程跟踪考察,及时发现优秀后备人才。

2.提升年轻干部实践锻炼能力。有针对性地将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送上去、选出去、派下去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海等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稳定和经济薄弱村等经济发展和基层一线历炼,年内安排3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建立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制定《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选派4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

3.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人才库。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女干部、党外干部配备比例,结合考核培训、挂职锻炼情况,及时把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列入后备干部库。目前全县已筛选后备干部240余名,其中党外后备干部31名,年底前将后备干部库规模扩大到300人左右。

4.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对经过培养、条件成熟、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果断提拔使用。认真落实年轻干部配备要求,严格把好年轻干部资格条件关,着眼优化班子结构,及时、大胆、合理使用优秀年轻女干部、党外干部、专业素质过硬的干部。班子日常调整补充,优先选配年轻干部。3月份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3人,其中80后干部3人、70后干部7人。

5.严格落实青年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工作办法。干部调整前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及时进行青年干部选配专项预审,把牢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关口。今年两次科级干部调整前,均到市委组织部进行青年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工作。

6.对年轻干部政治素养、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和股级干部管理规定,对年轻干部考勤、学习、抽借用、调动、选任等从严把关。

(二十)关于“选拔任用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

1.规范民主推荐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民主推荐程序,严格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明确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要求范围内人员参加人数不少于确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本部门人数较少的,由全体人员参加。

2.严格执行任职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对象的公示内容,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对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乡镇长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人选,一律进行公示。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拟提拔对象进行公示。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的岗位调整和选拔任用从严把关,坚持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报告,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再作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用期制等规定,保持干部同一岗位任职相对稳定。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年轻干部“墩墩苗”的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干部培养锻炼和提拔调整的规律和节奏,避免干部调整交流过于频繁。

4.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文件,加大《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制度的通知》的执行力度。对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亲属关系进行梳理,对应该进行任职回避的,严格按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5.按照任职回避规定,将巡视反馈的应该进行任职回避的相关同志已于2月份调整交流到位。

(二十一)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彻底等”问题的整改。

1.扎实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全面摸排干部职数核定情况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建立整改消化基础台账,通过提拔交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方式,大力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防止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形发生。结合机构改革以及干部调整,目前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3名。

2.做好违规设置机构配备的科级干部消化工作,1月份已对在违规设置机构任职的科级干部职务进行了调整。

3.分步做好违规设置机构的撤销和相关职能、人员的并转工作。按照消化整改工作要求,2月份已消化调整科级干部2名。

4.强化督查整改违规兼职问题。针对违规兼职和取酬清理不到位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等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大督查和整改力度,对违规兼职和取酬清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追究涉及违纪违规人员责任。从严把关,严格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审批,从源头上控制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二十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深入等”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监督业务培训。举办全县干部监督业务专题培训班,结合全县2019年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安排,开展中央两项法规和个人事项报告表填报工作专题讲解,印发中央两项法规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系列学习资料。

2.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力度。严格执行拟提拔和重用的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凡提必审”,2月份对提拔和重用的13名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基本信息在我县职权范围内进行全面核查;开展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专项信息核查工作,全面从严从紧加大对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信息核查力度。

3.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2017年以来县委提拔和重用的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对照中央两项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对“回头看”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区别情况,严格问责。

(二十三)关于“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督导不力等”问题的整改。

2018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为16%,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力度,县委常委会在研究制定2019年度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指标中,将继续加大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考核权重。

(二十四)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1.严格组织生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组织生活规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和基本流程。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等进行系统谋划,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月度调考工作,推进党务工作者学党务、懂党务。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活动,定期到基层党(工)委开展业务巡讲,帮助党务工作者熟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生活会规范要求》等党内规范性文件,明确组织生活操作流程和规范化要求。

3.创新组织生活督查手段。建立14个党建工作巡查组,每月开展不打招呼的随机调研、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约谈、通报问责。

4.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基层党(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指导工作,实行全过程把关指导。提前对会议方案和发言提纲进行把关,组织填写《会前准备情况呈报单》《民主生活会质量控制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各基层党(工)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查和指导,随机调阅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

5.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把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纳入党建责任清单,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回归“三会一课”、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6.着力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每个季度开展“十佳支部党日”评选活动,放大优秀案例示范效应,有效推进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工作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内涵创新,提升活动质量。

(二十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松散等”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强相关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力度。指导相关基层单位特别是县属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同时,结合县党政机构改革,指导新成立单位同步建立党组织,确保党建工作与机构改革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报备制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

2.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适时下发《关于提醒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的函》,督促各基层党(工)委做好按期换届提醒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换届情况回头看,对部分换届选举未成功或未换届党组织,要求制定整顿方案。

(二十六)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

1.强化教育引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增强广大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政治意识。

2.规范党费收缴。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费核定工作,核准核实党费收缴基数,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收缴。规范收缴程序,督促各基层党(工)委规范及时填写《党费收缴记录簿》,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规范使用,及时记录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3.重抓薄弱环节。加强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抓好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将长期居住外地的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严格落实党费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少交或免交党费;对极少数教育无效,拒不履行义务的离退休党员,给予严肃批评和组织处置。

4.加强督查指导。印发《开展党费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通知》,对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每半年对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严肃性、时效性。

(二十七)关于“官僚主义现象依然较为严重等”问题的整改。

1.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梳理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大类26种表现,制定相应整改措施。2月14日,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令被通报单位限期整改。

2.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出台《响水县纪委委员巡访工作制度》,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二十八)关于“职能部门履职不尽责问题较多等”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情况督查调研活动,征求干部职工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镇(区)部门单位存在的作风方面问题。对履职不尽责、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责,查处失职渎职案件2起,问责处理11人。

2.积极抓好正风肃纪工作。3月14日,召开全县“正风肃纪镇村行”暨“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目前正在细化落实任务举措,推动两个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二十九)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屡禁未绝”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播放专题片,通报了一批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出台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三项制度”,召开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宣教工作负责人会议,推动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

2.不断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查工作组对15个镇(区)、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成立暗访工作组,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午间饮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上下班工作纪律、会议纪律情况进行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绝不松懈的强烈信号。

3.1-3月份,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件3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2件2人,力促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十)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等”问题的整改。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2%。在今年预算安排中,明确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低于2018年水平,同时初步建立“三公经费”监测分析制度,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季度“三公经费”统计分析工作,发现“三公经费”同比增长的,将进行专项审查。从今年开始,对各单位分季报、半年报、年报统计“三公经费”数据,形成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定期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面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

(三十一)关于“公款吃喝逃避监管”问题的整改。

1.认真督促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剖析、研讨,举一反三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类似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报备制、公示制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备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方位堵塞问题漏洞。

2.对隐瞒变通等公款吃喝新表现新问题紧盯不放、动辄则咎,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坚持凡查皆曝、即查即曝、要案专曝。

(三十二)关于“发放奖金福利隐形变异”问题的整改。

1.建立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机制,机关工作人员未纳入工资系统的奖金津贴一律不予审批,启动无依据发放的奖金福利或以其他形式发放的奖金福利清退工作。

2.加大对发放奖金福利隐形变异问题监督检查力度。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县15个镇(区)、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

(三十三)关于“特权现象未能根除等”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公车改革规定,4月底前取消现有车辆“承包”制度,将车辆统一过户到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管理,对全县所有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加油、集中维修、集中保险等“三集中”管理,车辆、人员等不再固定,车辆运行费用由平台服务公司承担,出差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

(三十四)关于“管党治党未能全面从严等”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出台《中共响水县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指导督促镇(区)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制订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纪巡审”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质效。

2.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格问责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问责领导干部22人,其中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3.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和省审计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2017年以来的审计报告,特别是投融资领域的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核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三十五)关于“基层小微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等”问题的整改。

1.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将相关职能单位列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研究存在问题,落实工作举措。从县审计、财政、工程建设、招投标、税务、卫生、农业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审查调查人才库。

2.在全县开展“清廉乡村”创建活动和“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召开全县“正风肃纪镇村行”暨“正风肃纪看机关”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关于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度)》,全力遏制基层微腐败。

3.发挥镇(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中心”的作用,推进县、镇、村三级审批事项联网,深化“3213”监管模式,全面推行村(居)会计异地任职、村级预算管理、村级财务“一折付”等工作,积极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作用,加强村级事务日常监督。

(三十六)关于“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运营监管失控等”问题的整改。

3家县属国有企业配备国有资产监事,强化监管职责。对灌江控股集团升格管理,配齐3家企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报备制度。对照法律法规,结合金融市场中介定价,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

(三十七)关于“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等”问题的整改。

出台《响水县招投标监督办法》,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县发改委、招投标服务中心、住建、交运、水务等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进行清理,查处应招未招、分包等行为。

(三十八)关于“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整改。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公款借出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借出公款。深化宕欠公款专项清理行动。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资金借出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十九)关于“县委对上一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问题未能整改落实到位,有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整改等”问题的整改。

1.县委从11个方面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并抽调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进行滚动式督查督办。3月20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对整改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抓好本轮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确保上一轮巡视整改未到位未彻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响水中心小学、响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智慧校园项目,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响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得分84.59分,与省定2020年90分要求,差距进一步缩小。

3.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内涵建设发展联盟工作方案》,推动中小学以育人为中心的内涵发展。出台《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加强海洋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海洋文化教育。出台《响水县推进中小学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驻城中小学启动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响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响水中学加快建设高品质示范高中,积极推进县第二中学创建省四星级高中,依据《响水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建立响水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4.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全员发展、骨干提升、精英辐射”的组织要求,扎实开展研训工作。截止3月底,实施了18个项目,其中高中4项、初中6项、小学5项、高端研修1项、义务教育学段1项、参加省级活动研修1项。开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主动接轨上海,加大名师引进,与上海5名特级教师合作共建名师工作室。

5.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责任,实施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对不同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实行清单化管控。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严防“黑烟囱”死灰复燃。推进“绿色工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整治,加快推进国省考断面水环境整治。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固废和污染场地专项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完成全县农用地详查数据评价、调查图件制作等工作。完成已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稳步实施治理修复。

6.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组,设立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中心。不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在《响水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公布环境问题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持续排查环境问题隐患,严打环境违法,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7.建立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修订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明确对干部特别是重要部门、热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范围和形式等,形成干部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8.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应交流而未交流的干部,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调整,统筹安排交流。同时定期做好研判工作,坚持考虑在先,部署在前,防止出现新增应交流而未交流的情况。对5名任职10年以上、42名任职5年以上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

9.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后续保障工作。强化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干部交流的程序,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确保该交流的干部及时交流。对跨部门、跨行业交流的干部加强岗位培训,适时对交流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对积极工作的干部及时进行鼓励激励,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关爱提醒,保障干部轮岗交流后尽快适应岗位,推动工作平稳开展。

10.持续保持审查调查高压态势。1-3月份,全县共立案61件,其中留置案件1件。

11.高度重视审计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出台《响水县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成立“纪巡审”联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办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构建巡察牵头、审计跟进、审查调查同步发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在巡视整改期间,充分暴露出县委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还存在偏差,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上还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县委将深刻汲取血的教训、深入反思查找不足,继续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来把握和推进巡视整改,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照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严格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对计划半年内完成的,要快马加鞭、争分夺秒,一刻不拖延;对需要通过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做到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

二是扛实扛牢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敷衍整改现象。进一步树牢巡视整改“上下一盘棋”理念,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落实、抓推进,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全县上下合力推进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是稳步提升整改质效。巡视整改办将牵头组建专项督查组,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对涉及整改任务的有关单位进行“家家到”督查,对所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过堂、逐一盘点,做到整改落实到哪里,督查指导就跟进到哪里。树立系统思维,把抓具体人、具体事的整改与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推进问题再起底、事项再复核、措施再梳理、机制再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8027391;邮政信箱:响水县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xsxwxcbgs@163.com。

                                                 中共响水县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