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投资发【2016】143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新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及交通航道警示牌等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水源保护区界标志位于大运河两侧、航道警示牌位于大运河两侧、交通警示牌位于老淮江线道路两侧,具体以图纸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图纸中技术要求。
4、计划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
5、项目规模:造价约77万元。
6、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及内容为盐城市新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及交通航道警示牌(主要为水源保护区界标志、航道警示牌、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迎水坡防护栏、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围界桩,全套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货安装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能力的独立法人。
2、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有效的正式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标志牌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2.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316),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cxjsj.yancheng.gov.cn/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81135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青年大厦4F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邮箱:310920981@qq.com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