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响水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3月25日拟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立即开展燃气安全生产自查自纠。4月15日至4月28日,我局组成专项督查组赴全市各地实地检查城镇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消除情况,督促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相关城镇燃气企业实行排查隐患、制定方案、逐项消耗、建档备查闭环管理,尽快将各项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督查,我市共完成8处省住建厅督办重大安全风险的整改,拆除占压燃气管道的违章建(构)筑物5处,关停场站设施与站内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5家燃气经营企业。针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风险,我局都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发出提示函,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属地的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紧盯尚未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督导各地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燃气场站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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